服务条款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规定了使用AAJ(The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he Japanese Culinary Arts)(以下简称"本会")所管理、运营并提供的互联网服务"Japanese Chefs Recipes"(以下简称"本服务")的所有用户与本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注册和使用本服务前,请务必事先阅读本条款全文,充分理解其内容后再予以同意。
第1条 定义
- "本会"係指AAJ(The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he Japanese Culinary Arts)
- "本服务"係指本会所提供、名称为『Japanese Chefs Recipes』的服务(不论基于何种理由,若本服务的名称或内容有所变更,均包括变更后的服务)
- "本会网站"係指域名为『recipe-ru.com』、由本会运营的网站(不论基于何种理由,若本会网站的域名或内容有所变更,均包括变更后的网站)。
- "个别条款等"係指本会所订定的隐私政策,以及本会为本服务内或附随于本服务所提供的个别服务而订定的个别条款、与本服务相关的合同条款。
- "服务使用合同"係指本条款、个别条款等及本会与会员间就本服务所缔结的使用合同的总称。
- "会员"係指在同意遵守本条款后,依第3条(会员注册)规定注册为本服务用户的人。
- "知识产权"係指著作权、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包括取得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提出申请等的权利)。
第2条 条款的适用
- 本条款旨在订定本服务的提供条件,以及会员与本会就使用本服务所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适用于与使用本服务相关的一切关系。
- 本条款包括个别条款等在内,会员应与遵守本条款同样地遵守个别条款等。
- 若本条款与个别条款等的规定不一致时,除该个别条款等另有特别规定外,应优先适用个别条款等的规定。
第3条 会员注册
- 会员申请人应同意遵守本条款,并于确认本会网站上所载明的本服务内容、会费、付款方式等后,依本会所订定的方法,向本会提供本会所订定的注册信息,以此方式提出会员注册的申请。此外,会员应事先了解本服务的内容、会费等有可能发生变更。
- 本会应依本会的基准,就依前项规定提出注册申请的会员申请人,判断是否核准其注册;本会核准注册时,应将其意旨通知该会员申请人。会员注册于本会完成本项所定通知时视为完成。
- 于前项所定完成注册时,该会员与本会间即成立服务使用合同,会员得依本条款使用本服务。
- 本会于会员申请人符合下列各款事由之一时,得拒绝其注册及重新注册。本会就其理由不负任何披露义务。
- 向本会提供的注册信息中,即使仅一部分内容有虚假、误载或漏载的情形。
- 暴力团体、暴力团体成员、右翼团体、反社会势力及其他与此相准的人(以下称"反社会势力等"),或本会判断其通过提供资金或其他方式,协助或参与反社会势力的维持、运营或经营等,而与反社会势力等有任何交流或关联的情形。
- 本会判断会员申请人为过去曾违反与本会合同的人,或该等人士的关系人的情形。
- 会员申请人曾受第11条(取消注册等)所定措施的情形。
- 其他经本会判断不适合注册的情形。
第4条 注册信息的变更
- 会员的注册信息如有变更,应依本会所订定的方法,即时将变更事项通知本会。于完成本通知前,本会得将该注册信息视为无变更予以处理。
- 因会员未通知注册信息的变更,致本会对会员等的联系等发生未履行的情形时,本会不负任何责任。
第5条 用户名(ID)、密码的管理
- 会员的地位属一身专属性质,会员应自负其责,妥善管理及保管本服务的用户名(ID)、密码,不得使第三人使用,亦不得为出借、转让、变更名义、买卖等行为。
- 因用户名(ID)或密码管理不周、遭第三人使用、使用上的过失等所生损害的责任,由会员负担,本会不负任何责任。
- 本会于确认登录时输入的用户名(ID)、密码与注册信息相符时,得视该次登录为真正登录,并视为由注册者本人使用。
第6条 会费等
- 本会所订定的本服务内容、会费及付款方式,应以会员得以知悉的方式,于本会网站上标示之。
- 本会得因本服务内容的变更等,调整会费。此情形下,本会应依所定方法事先通知会员。
- 本会于因会员注册的解除或其他事由,致本服务期间中会员注册终止时,或会费支付遭取消或停止时,不进行按日计算等方式的退费。
- 本会就已受领的会费,不予返还。
- 于本服务期间中取消会费支付,或因任何理由致会费支付停止时,将无法浏览本服务的内容。
- 本会不开立会费支付相关的收据等凭证。
第7条 退会
- 会员如欲解除会员注册,应依本会所定的方法,向本会提出退会申请。会员应事先无异议承诺以下事项:会员注册的解除立即生效,会员将即刻无法使用本服务;会员注册解除后,本会仍得依第8条所定方法保有并使用该会员的会员信息;会员注册解除后,会员对本会及其他第三方于本服务使用合同项下所负的一切义务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因此而获免除。
- 会员的地位属一身专属性质,本会知悉该会员死亡时,就该会员视为已完成前项所定的手续。
- 会员如欲退会,须完成本会所定的退会手续;就会费的支付而言,除非于会员注册日的前一日前完成退会手续,否则将自动更新至次月度或次年度,会员同意上述事项。
- 会员即使于月中或年度中办理退会手续,仍应支付当月及当年度的全额会费。
- 会员因退会或其他事由而丧失会员资格时,应了解本服务上的会员信息等一切信息将遭删除,且将无法确认其内容。惟本会就此等信息的删除不负任何义务。
- 会员于退会后如欲再次注册为本服务用户,须重新办理注册手续。会员应事先无异议承诺:于完成重新注册手续后,退会前的数据不予承接,退会前已支付的会费亦不予承接。
第8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
- 本会对会员信息的处理,另依本会隐私政策的规定办理,会员同意本会依该隐私政策处理其会员信息。
- 本会就会员向本会提供的信息、数据等,得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方式作为统计信息,依本会的判断加以使用、公开,会员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第9条 互联网的使用
- 会员应自负费用及责任,准备并维持使用本服务所需的通信设备、软件及其他附随所需的一切设备。此外,会员应自负费用及责任,经由任意电信运营商及任意网络服务提供商连接本服务。
- 本服务就输入、查询及显示个人信息等的页面,一律以SSL/TLS保护个人信息。
第10条 权利的归属
- 与本服务及本会网站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本会,或已就知识产权授权本会实施的人。依本条款所为本服务的使用许诺,不构成该等知识产权的使用授权。
- 会员应向本会保证,其就在本服务上向本会提供的信息(以下称"提供数据")享有合法的发布或其他传输权利,且该提供数据未侵害第三人的权利。
- 会员应就提供数据,授予本会无偿、非独占、全球性、可再许可且可转让的使用、复制、分发、制作衍生作品、公开展示及公开表演的许可。
- 会员同意对本会,以及自本会承继权利或受本会许可的人,不行使著作人身权。
第11条 禁止行为
会员就本服务不得为下列各款所列行为。即使会员所介绍的网站及移动网页或其他信息具有下列各款所列内容,亦同。
(1)侵害第三人或本会的通信秘密、财产、隐私、肖像权、名誉、信用的行为 (2)诽谤中伤、胁迫或歧视第三人或本会的行为 (3)侵害第三人或本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一切权利,或有侵害之虞的行为 (4)复制、公开传输、分发、改作等对本服务上取得的信息的行为(会员为于家庭内、法人内使用而为之复制利用除外) (5)传送猥亵、残虐、暴力等使第三人感到不快的信息的行为 (6)传送虚假、连锁式(连锁信)、大量信息,或促使传送该等信息的行为 (7)广告、宣传、营业活动,公职选举活动,特定思想、宗教的劝诱,或与此类似的行为 (8)以募款、捐款、捐赠、施舍或其他不问名目接受金钱财物的交付,或以募集出资为目的的行为 (9)未经授权访问本服务系统,或通过本服务访问其他网络上系统的行为 (10)对本服务,或通过本服务对其他网络上系统,传送有害计算机程序等的行为 (11)未经同意擅自篡改、删除本服务上信息的行为 (12)未经会员同意,收集、储存其个人信息,识别特定个人,或意图于本服务以外接触该会员的行为 (13)就因本服务所生的权利、义务进行让与、承担、承继、出借、提供担保等的行为 (14)违反法令、公序良俗、本条款、个别条款等,或本会或管理者指示的行为 (15)妨碍本服务运营的行为 (16)使第三人、其他会员、本会蒙受不利益、损害或不快感的行为 (17)冒充第三人的行为 (19)使用本服务其他会员的用户名(ID)或密码的行为 (20)长时间致电,或过度反复进行相同询问的行为 (21)向本会强加无义务或无理由的要求,致本会业务发生显著困扰的行为 (22)直接或间接引发或助长前各款行为的行为 (23)其他经本会判断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12条 取消注册等
- 本会于会员符合下列各款事由之一时,得不经事先通知或催告,采取删除提供数据、暂停该会员使用本服务、取消会员注册、解除服务使用合同、请求损害赔偿等措施之一项或多项。 (1)违反本条款、个别条款等任一条款的情形。 (2)经查明注册信息中有虚假事实的情形。 (3)对本会提出的询问或其他要求回复的联系,逾30日未回应的情形。 (4)符合第3条第4项各款的情形。 (5)会员所登记的付款遭停止的情形 (6)会员受强制执行、假扣押、假处分、欠税处分等,或受监护开始、保佐开始或辅助开始的裁定,或就会员有破产程序开始的申请、民事再生程序开始的申请者,属于以上任一情形时。 (7)其他经本会判断为不适当的情形。
- 本会就本条所为的行为致会员发生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第13条 本服务的变更、中断、停止、终止
- 本会得因本服务用设备的维护、运营、施工等因素,或任意电信运营商或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因素,中断或停止本服务全部或一部的提供。
- 本会得因本会的因素,就本服务的一部或全部,变更、中断、停止其内容,或终止提供。
- 本会就本条所采取的措施致会员发生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第14条 保证的否认及免责
- 本会就本服务适合会员的特定目的、具有期待的功能、价值、准确性、有用性,以及会员对本服务的使用符合适用于会员的法令或各项规则等,均不负任何保证责任。
- 本会就会员通过本服务取得的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道德性、著作权许可等,不负任何责任(包括本会提供的信息、会员提供的信息、链接对象、广告及其他一切信息)。
- 本会就系统上的故障致本服务中断、延迟,或本会或会员提供的信息、网页及移动网页、电子邮件等毁损、灭失,或电子邮件误送,本会亦不负任何责任。
- 会员提供的信息、网页及移动网页、电子邮件等,可能经系统进行技术性处理,致其内容有所变更。本会就其结果不负任何责任。
- 纵因本服务的使用于会员相互间,或会员与第三人间发生纠纷,本会亦不负任何责任。请由纠纷当事人自行解决。
- 本会得于本服务上设置与其他互联网服务的链接(包括横幅广告)。就该等互联网服务的使用,本会不负任何责任。
- 本会得于本服务上设置程序等的下载服务。纵因执行该等程序的结果,致会员电脑或手机上的程序、数据等发生毁损等损害,本会亦不负任何责任。
- 会员所登记的会员信息相关责任,归属该会员本人,本会就该会员所登记信息等内容的准确性、可信度、道德性、合法性及其他事项,不负任何责任。
- 本会有权查阅会员所登记的会员信息、所发布的信息等。本会不负查阅义务,且就因此所生的任何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 本会于判断因运营所需时,有权自由变更、删除会员所登记的会员信息、所发布的信息等。本会不负该等义务,且就因此所生的任何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 本会就会员所登记的会员信息、所发布的信息等,不负保存义务。会员应就必要的信息等,自行适当地负责保存。
- 本会为避免会员因黑客攻击或其他未经授权访问而受害,将采取使用SSL/TLS、设置防火墙等合理措施。纵有前述措施,如仍发生未经授权访问致会员发生损害,本会不负责任。
- 会员于使用本服务时,应采取合理措施检查电脑病毒等。本会就电脑病毒等所致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 纵本会依法应负责任,本会亦仅于该损害的发生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时,始就直接且现实发生的通常损害负赔偿责任。
第15条 本条款及本服务的变更
- 本会得不经与会员个别合意,以于本服务上公告,或以本会判断为适当的方法告知会员,变更本条款及本服务的内容。
- 依前项所为变更后的本条款,除本会另有订定外,自其于本会网站等处揭示之时起发生效力。
- 本条款及本服务变更后,会员如使用本服务,或未于1个月内办理退会手续,视为会员已同意本条款及本服务的变更。
第16条 保密义务
就本会因本服务相关事由,要求会员以保密方式处理而向会员披露的非公开信息,会员除经本会事前书面同意者外,应负保密处理的义务。
第17条 通知、联系
有关本服务的询问、会员对本会的其他通知或联系,以及有关本条款变更的通知及本会对会员的其他通知或联系,均应以本会所定的方法为之。
第18条 可分性
纵本条款的任一条款或其一部分,依消费者合同法或其他法令等被判断为无效或不能执行,本条款其余规定,以及经判断为无效或不能执行的规定中的其余部分,仍应继续有效。
第19条 准据法
本条款(包括个别条款等)及服务使用合同的准据法为日本国法,并应依日本国法解释之。
第20条 诚信协商及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 就本条款(包括个别条款等)及服务使用合同,会员与本会间发生纠纷时,应诚信协商解决之。
- 纵经前项协商仍未能解决者,以东京地方法院或东京简易法院为第一审的专属合意管辖法院。